刪除網路帳號:博客來與誠品網路會員

今日網路上流通的個人資料,已不像世紀初單純的電子郵件與購物資料。社群網站、通訊軟體、購物網站,結合智慧型手機的IP資訊、GPS定位資訊等,全方位掌握個人習慣與行蹤。「奪回個人資料的掌握權」也成為當今重要議題。

為何想刪除帳號?
也許你會說,不用的帳號留著就好,說不定哪天會用到。我得承認這只是感覺問題,不希望長期沒往來的廠商,持續擁有我的個資。

今年資訊界的隱私權議題,不得不提歐盟的GPDR法案,重視使用者對個人資料的掌握,不僅廠商收集與運用個資需獲得使用者同意,更賦予個資的可攜權(例如由A網站搬至B網站)與刪除個資的遺忘權。

國外不少網站早在GPDR法案推出前,便已提供「刪除帳號」服務(即便我們不知道是否暗中存底),但台灣網站相對較少提供相關機制。在2009年,消基早已點出這個問題:
網路填個資 45%無法刪除  - 自由時報電子報
消基會呼籲網站業者提供會員帳號刪除服務  - iThome
9年過去了,仍有不少台灣網站的頁面沒有「刪除帳號」服務。這些網站多數僅做台灣境內生意,自然也不受GPDR法案管轄。但台灣在個人資料保護法(個資法)上路後,擁有請求刪除個資的權力,也是我想行使權力。
網路上相關討論似乎不多,這次以博客來網路書店與誠品網路書店為例,談談刪除過程。這兩個網站皆無法直接由會員中心頁面刪除,必須透過客服中心告知相關事宜。

誠品網路書店
登入後選擇會員中心,印象中有聯絡客服的表格,說明想依據個資法刪除帳號,客服便會寄送【會員服務暨當事人個資權利行使申請書】,填完後以mail或傳真回傳即可。不須提出身份證等證明文件。

其實我是去年初提出的,收到表格後一直懶得填。今年終於下定決心,7/16回傳表格至客服提供的mail,並勾選「要求回覆處理結果」。
我填寫的申請書(好醜的字......)


隔天(7/17)馬上收到回信,告知已收到我的申請書,會在30日內刪除資料並以我指定的方式(簡訊)告知處理結果。


8/9收到簡訊通知,已完成個資刪除。進入誠品網站選擇「忘記密碼」,會出現「此身份證字號/護照號碼尚未註冊」訊息,確認已無法登入。但是8/15與8/30仍收到誠品的電子報,也許是資料庫各自獨立的落網之魚?
博客來網路書店
博客來網站Q&A有提到刪除帳號的方法:
請來函或來電至博客來客服,告知刪除帳號原因並附上基本資料,我們將於收到您提供的資料後,與您聯絡確認。

提供資料包含:姓名、會員帳號、連絡電話、會員地址及正確的出生年月。

※帳號刪除後,會員所有的訂購記錄(包含取消、退款…等資料)亦將一併刪除,日後博客來將無法自會員刪除的帳號中查詢到各種資料。


登入會員中心後選擇客服信箱,找到帳號相關問題,選擇問題無法解決、要聯繫客服之類的選項(對不起記不清楚),在表單填上所需資料即可。我的理由依舊是很久沒用,希望行使個資法權力。

送出前系統會丟給你一堆罐頭解答,確認是否能解決問題。不管它一路選無法解決、要傳送給客服即可。

7/14寄出後,7/15(這天不是週日嗎)馬上收到【個人資料刪除申請表】,內容較誠品簡單許多,只要填上姓名、會員帳號、申請日期即可。但申請表上有條但書「但基本交易帳務資料依照法令規定仍會保留六年」,不知道是基於什麼法令?
填寫後以詢問時相同的客服表單,填上基本資料與方便聯絡的時間,將申請表以附加檔案的方式送出即可。但該系統限制2MB以內的檔案、不吃PDF檔,需要調整一下檔案格式。當然也可選擇傳真或郵寄。

7/17收到確認信件,並於7/18接到博客來客服來電,單純確認上面填寫的資料,並確認是否真的要刪除帳號?明確表明刪除意願後,客服表示會幫我處理。

現在選擇忘記密碼,會出現與未註冊相同的錯誤訊息「很抱歉,系統無法辨識此會員資料,請與客服中心連絡!」。

總結
之前Google相關資料,看到有些網站刪除個資時,會要求出示身份證等證明,根本本末倒置。原本擔心誠品與博客來會遇到類似狀況,幸好單純回傳表格、頂多電話確認即可,整體作業不拖泥帶水。

但還是希望台灣各網站直接提供刪除帳號功能,並更進一步重視可攜權。而更重要的,還是每個人對個資的重視。

留言

  1. 請問要求刪除個人資料,卻遇到機關提出要求必須提供更多證明文件,更多個資,這可以拒絕嗎?對方要求有違反個資法嗎?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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