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殺很大」與中文文法

警告:本篇內容可能帶有口語或是錯誤的文法觀念
初學中文的人請斟酌閱讀!
台灣某網路遊戲的廣告詞「殺很大」,在前些時候造成了相當大的話題,有的是對於廣告的尺度和是否物化女性的問題進行討論,而另一方面就是這當紅的流行語。

在新聞中提到許多教師認為「殺很大」不合中文文法,今天我想跟大家來談談這個問題。我這次期中考國文又不及格了,因此底下的內容可能有些許錯誤,仍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。這個Blog的讀者主要是中文使用者,但為了避免誤導,仍加上了上面的警語。

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句子,雖然奇怪,但是口語上仍可以溝通。
殺很大
接著我再舉一個例子
我跑得很快
請試著比較上下兩句,下句是否完整許多?接著我們來看看下句各個詞語的詞性。
我(主詞)   跑(動詞) 得(助詞)  很(副詞)  快(副詞)

所以在「我跑得很快」這個句子中,「我」是主詞,代表這個動作是誰完成的。「跑」是個動詞,而「快」就是拿來修飾「跑」的副詞;「很」則是用來修飾「快」程度的副詞。最後一個「得」似乎是結構助詞的樣子,剛剛翻了一下「文法與修辭」,如果我沒會意錯,「跑」是個述語,「很快」是述語的結果(補足語?)。「得」就是用來連接述語和補足語用的。

經過上面的解釋之後,我們回頭看看「殺很大」。
_ (主詞)   殺(動詞)_(詞)   很(副詞)  大(副詞)
我們可以發現「殺很大」與「我跑得很快」相比,少了所謂的「主詞」和「助詞」。

先說說「得」,上面已經從文法的角度去研究,但如果就口語上,溝通是不會有太大問題的。例如「我洗很乾淨」。

我個人認為,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主詞。

在口語上或是一些場合,主詞的確可以省略。假設一個情境,我們在蛋糕店選蛋糕,甲說:「巧克力蛋糕怎麼樣?」,乙說「(巧克力蛋糕)好像很好吃耶!」。但是再這種情況下,我們知道省略的主詞是什麼。而「殺很大」,從廣告中我們根本看不出來是遊戲殺很大、廣告殺很大,還是婦女團體抗議後遊戲公司被殺很大。也難怪記者在街頭訪問,一般民眾會一頭霧水。也就是說「殺很大」根本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。

寫完這篇,我的結論有二。第一,母語非中文的初學者真辛苦,文法那麼複雜;第二,也許我該好好看看「文法與修辭」了= ="

留言

  1. 由此可知很多中學生的語文程度一屆比一屆還爛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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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比我差啊......還真的蠻可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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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初學中文的人最好看得懂這個Blog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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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>Kuan
    寫好玩的。我是在想會不會有那種對中文「似懂非懂」的人?就像我們看日文漢字可以猜得到意思,但是「公開する」和「公開しない」是完全相反地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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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不...依我所見...應為 主詞 + 副詞 +形容詞
    殺 + 很 + 大
    意指形容殺這個動作極其程度之大
    「殺」字,實為動詞轉名詞用,是為於中文內時常出現的"轉品"現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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